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火器伤的救治原则知识点及相关习题:
以火(炸)药为动力发射的武器所造成的机体组织损伤统称火器伤。
初期外科 处理原则 |
全面了解伤情,分清轻重缓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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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清创 |
应争取在伤后6~8 小时内实施清创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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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显露伤道 |
避免漏诊、误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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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初期缝合 |
只能在开放伤口引流3~5 天后,再根据情况延期缝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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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感染 |
早期彻底清创是防治感染的最好方法 还应尽早给予抗生素和破伤风抗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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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治疗 |
小而浅的伤口或表浅多发的低速小破片伤可不必手术,只需清洗、消毒,然 后包扎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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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隐匿损伤 |
因伤口小,出血少,容易漏诊 |
相关习题:
1. 下列关于清创的原则中,错误的是
A. 清除伤口内异物
B. 切除失去活力的组织
C. 彻底止血
D. 根据情况缝合伤口
E. 必须放置引流
答案:E
2. 男性,25 岁,被手榴弹炸伤右侧大腿3 小时来院。查体:一般情况好,生命体征平稳,右大腿外侧有约5cm×3cm 伤口,深达深筋膜表面,无活动性出血,检查无弹片残留,正确的处理是
A. 彻底清创后,缝合伤口
B. 不作彻底清创,切开深筋膜减压
C. 清洗伤口,消毒、包扎
D. 彻底清创后,开放伤口引流
E. 彻底清创后,放置引流管、缝合伤口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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