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资料献血法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人卫智网考试搜集整理如下:
1997年12月19日会议通过,1998年10月1日实行
1、献血:年龄18——55岁,自愿献血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量:200ml——400 ml,不少于6个月。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3、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4、择期手术——自身储血5、血站法律责任: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出售血液——罚10万6、医疗机构法律责任:10万以下罚款
7、血站:卫生部批准。安全,卫生,便利——条件提倡——啥都不给
鼓励——多少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