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资格和卫生部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二)试用期截止至2013年9月13日。(三)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中专学历的必须注册满5年,大专学历的必须注册满2年。注册时间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日—4月3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三、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为柳州市医药学会办公室(柳州市曙光东路214号,联系电话:0772-2813162)。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料,统一到柳州市医药学会办公室报名。六县由县卫生局统一报名。
四、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参加考试及无法进行执业注册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除在网上填报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外,还需下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到试用机构填写并盖章。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二)现场报名
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柳州市医药学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单位为医疗机构的,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使用单位为其他预防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需提交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人卫智网。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6.本人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一张,需与网上报名的上传相片一致。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三)医学综合笔试报名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报名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二)综合笔试考试时间:
1.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考试地点以发放的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3]410号)规定标准收取。报名时先收实践技能考试费,待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再收取综合笔试考试费。
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1.临床类:每考生160元;
2.公卫类:每考生160元;3.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每考生160元;
4.口腔类:每考生130元;5.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类:每考生130元。
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广西继续深入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与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同步网上报名,同步组织实施。主要是针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单独命题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一)试点考试类别试点考试类别为临床和中医(具有规定学历)2个类别。其中,中医类别仅限于中医专业,学历为中西医结合和中医(壮医)专业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中医专业“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二)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岗人员。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三)报考时需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向所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考点报考时,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由考点验证原件)。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知情同意书内容应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如要变更地点只能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5.本人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两张。6.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
7.毕业证书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8.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本单位考生考试资格,严格遵守报名及考试时间;严禁考生挂靠考试,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