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的处理原则

2013年01月25日 14:30

  1﹒对反复发作的血管性头痛、神经性头痛,应明确病因,指导患者尽可能避免诱发因素。

  2﹒对于病因明确的继发性头痛,除积极地进行病因治疗外,可使用解热镇痛药物,常用的有: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又名扑热息痛、百服宁、泰诺)、索米痛片等。

  3﹒对严重的、剧烈的头痛,常用镇痛药物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哌替啶、曲马朵、吗啡等,但应注意防止其成瘾,不应反复使用,更不能推荐患者自己服用。

  4﹒对于各种类型的偏头痛,可以使用5‐羟色胺受体激动药,如:舒马普坦、佐米曲普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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