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31号)和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鄂人社职管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工作,结合武汉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报名须知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 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1、 报考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具备相应专业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中专或以上学历。
2、 报考初(师)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 其它条件
1、 为确保报名者报考信息的真实性,《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报名者报考单位名称与审核盖章部门一致,不得挂名报考。报名者必须严格遵守报考单位的属地原则,不得跨地、市报名。
2、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批发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符合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人员,需要提供执业地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县以下、含乡镇和社区)的执业证书,报考全科医学类专业还要求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
3、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的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 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 个人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名者必须在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注册并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正面一寸白色彩色免冠照片,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所填写的信息;
第二步:再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www.hbwsrc.net)注册并上传报考资格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毕业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等),取得报考审核编号,并将该编号填写在《申请表》右上角空白处,完成个人网上报名。
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药公司等医疗机构,及社会流动人员报名,由托管其人事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三、 现场确认
(一) 武汉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其中2018年元旦休息3天(2017年12月30——31日,2018年1月1日)。
各单位和各区报名点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请报名者按所属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二) 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 《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申请表》。
2、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A4规格,下同):包括中专、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等。
3、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证(考试专业代码301至365的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注册证(专业代码203至204、368至374的须提供)等证明原件、复印件。
5、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6、 提前一年申报人员,提交在社区工作两年以上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区卫生行政部门盖章。
7、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武汉考点报名点现场确认流程
1、 个体诊所、医药公司人员,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动人员:
1) 报名者将审核资料交审核窗口,经工作人员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验图章(1——3号窗口);
2) 报名者凭审验件到缴费窗口缴纳报名费(4号窗口);
3) 报名者凭报名缴费发票到信息确认窗口进行确认。工作人员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交报名者进行信息核对,如报名信息有误,请提醒工作人员进行修改,信息无误则报名者在确认信息单上签名(5号窗口);
4) 报名者将加盖有审验图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签名确认后的《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等递交至资料窗口(6号窗口)。
2、 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或所属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后,将报名者集中送武汉考点审核。
四、 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 填写申报信息:
报名者按照中国卫生人才网《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由报名者承担其后果。
(二) 上传照片要求:
(1)上传照片必须为报名者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手机拍照、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者不得穿制服拍照,女生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头部占照片的2/3;
(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
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由考生承担其后果。
(三) 报名者上传到湖北卫生人才网的报考资格相关证书,真实性由报名者个人和单位负责,经查实上传作假证书者,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 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并请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
(五)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符合此类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地点为东奔西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县以下镇和社区,不含县)的执业证书,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还要求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
(六)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77号)的文件规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37个贫困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优先聘任中级职称。从2020年起,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中级资格考试和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五、 考试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2018年5月26、27日,6月2、3日,
报名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并于2018年5月10日至6月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六、 报名收费
根据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每人每科收费70元。
请报名者持银行卡缴费(不收现金)。
七、 武汉考点报名点现场确认地址
武汉医师协会:汉口胜利街一元路1号(武汉市档案局旁)。
联系电话:027—82295380。
武汉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区报名点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序号 | 报名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武汉市 | 江岸区一元路1号(武汉医师协会) | 82295380 |
2 | 江岸区 | 江岸区二曜路21号(江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82738261 |
3 | 江汉区 | 江汉区马场角路50号富豪花园6楼6008室 | 65669575 |
4 | 硚口区 | 硚口区集贤路36号(硚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83762125 |
5 | 汉阳区 | 汉阳区汉阳大道580号(汉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84861680 |
6 | 武昌区 | 武昌区荆南街14号(武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306会议室) | 88936816 |
7 | 青山区 | 青山区红钢城沿港4号(青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人事科) | 68865292 |
8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 汉南区兴城大道388号(原汉南卫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八楼) | 52305707 |
9 | 东湖风景区 | 武昌区沿湖大道39号(东湖风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1001室) | 86320299 |
10 | 洪山区 | 洪山区文治街494号(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87753018 |
11 | 东西湖区 | 东西湖区五环大道55号(东西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83890622 |
12 | 蔡甸区 | 蔡甸区蔡甸街新福路5号(蔡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 84945875 |
13 | 江夏区 | 江夏区纸坊街四贤路6号 | 87958800 |
14 | 黄陂区前川百锦街224号 | 61001361 | |
15 | 新洲区 | 新洲区衡州大街34号 | 89352648 |
16 | 东湖高新区 | 东湖高新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5005室(高新大道777号) | 67880429 |
17 | 武汉化工区社会发展局 | 武汉化工区八吉府街杜家井特1号(社会发展局) | 86522185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湖北考区武汉考点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