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奋勇区社会管理与侨务局、南三岛示范区社会事务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市直及驻市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7〕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作出安排,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材料上报、考务组织等工作。
附件1.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7】23 号)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