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网上报名。
2017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止,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后盖章。
第二步:个人现场确认。
2018年1月11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止,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并签名确认。
集体确认时间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友情提醒: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点一览表
报名点名称 | 地 址 | 电话 | |
1 | 长宁区卫生学校 | 云雾山路39号 | 52064708 |
受理范围 | 长宁、徐汇、闵行、青浦、松江、金山 | ||
2 | 杨浦区卫生学校 | 舒兰路51号 | 17317763296 |
受理范围 | 宝山、杨浦 | ||
3 | 黄浦区卫生学校 | 梦花街234号12楼 | 63667293 |
受理范围 | 黄浦、普陀、虹口、静安、浦东新区、嘉定、奉贤 | ||
4 | 崇明受理点 | 一江山路616号 | 59621609 |
受理范围 | 崇明 |
注:报名时间 08:00—16:30(周六、日照常受理)
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一、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报名表中单位审核栏中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公章。
二、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等。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交《上海市居住证》,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须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 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卫生类学历者,还需提交前一个卫生类全日制学历证书。
四、 下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 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合同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 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
七、 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 转岗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九、 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