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范围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 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12月31日。护理(士)专业的报名考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预报名
2017年12月28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2. 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
(1)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具体安排为:16日审核伊旗、鄂旗、鄂前旗、乌审旗卫生计生局。17日审核准旗、东胜区、康巴什新区、杭锦旗卫生计生局。18日审核达旗卫生计生局;卫校附院、妇产医院、同济医院、口腔医院、眼科医院、心脑血管医院等民营医院。19日审核市中心医院、二医院、三医院、四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蒙医研究所、中医院、卫生监督所、中心血站等市直单位。20至21日审核考生补充材料和修改报考信息。
(2)地点: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公共卫生大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楼大厅。
3. 网上缴费
初审通过并经现场确认的考生需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至30日。考生可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 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18年5月10日至6月3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 考生可于2018年12月10日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其他事宜
(一)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 网上打印的《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 自行下载的《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3. 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经自治区卫计委复审结束后退还;复印件需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章)
①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之后大专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③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注册证书(报考初级护师和护理中级)
④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365之间的)
⑤二代居民身份证
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2018年度考试的考生提供)
⑦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质量较好的崭新的无编号的透明拉链袋装好。
(二)相片要求
1. 考生上传报名系统的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15-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2张白底小二寸照片。其中登记表上粘贴1张,另外1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3. 注意不得使用背面有胶性的照片(容易丢失)。
(三)历史考生必须使用上年度的档案号、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四)考生本人及资格初审人员必须在“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
(五)凡报考中级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301-365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执业类别必须与执业注册范围相一致。
(六)工作单位(尤其是个体)必须有所属旗区名称。
(七)各旗区(或市直单位)必须提供打印的报名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并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查验,由旗区卫计局或市直单位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477-858839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