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人员:
我中心已于7月25日起开始发放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1日,请大家务必在8月11日之前前来领取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15年12月提交材料申办资格证书的同志,请补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3张1寸彩照(须与2015年12月份递交的照片相同);
(三)现场领取并填写新版《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 凡在2016年4月已提交材料办证的考生,领证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本人不能前往的,委托人必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三、 本通知所涉及的人员,仅限在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已办证的同志。
四、 领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东路3号附1号百业兴大厦2113.咨询电话:63651386.
特此通知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