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血管瘤的治疗

2015年03月12日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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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肝血管瘤如果瘤体直径小于5cm,无临床症状,且动态观察其静止不发展,一般不会破裂出血,定期复查即可。如果瘤体过大,尤其靠近肝表面,理论上可因外力因素导致破裂和腹腔内大出血,危及生命。但事实上,肝血管瘤自发性破裂很少见,迄今全球报道仅几十例,而肝脏手术的危险性远高于前者。尤其靠近肝门及下腔静脉的巨大肝血管瘤,手术切除风险不低于肝癌的切除术。因此,治疗指征应依患者年龄、瘤体大小、部位、症状程度、增长速度、手术水平和经验,综合分析决定,避免过度干预。一般认为,肝血管瘤外科手术指征具体包括:

  1.明确的症状(排除其他可能引起类似症状的疾病)。

  2.瘤体破裂或伴有大流量动静脉瘘及凝血功能障碍(Kasabach-Merrit综合征)。

  3.不能排除其他肝肿瘤。

  4.血管瘤体直径> 10cm,但当瘤体直径在5~10cm,生长迅速也予以考虑。肝血管瘤发展缓慢,多数是通过瘤体本身的不断扩张的血管腔而增大,肝血管瘤周围界限清楚,一般肝血管瘤瘤体本身不发生癌变,且预后良好。

  5.年龄小于60岁,器官功能及健康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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