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卫智网护士考试老师解析:(1)禁用于分娩止痛及哺乳妇女的止痛。因为吗啡可通过胎盘或乳汁进入胎儿或婴儿体内,引起呼吸抑制,同时能对抗催产素对子宫的兴奋作用而延长产程。
(2)禁用于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的病人。因为吗啡可抑制呼吸中枢及咳嗽反射,释放组织胺,收缩支气管。(3)禁用于颅脑损伤、颅内压增高的病人。因为本品可扩张脑血管,升高颅内压。
(4)禁用于严重肝功能减退者。因为吗啡在体内主要在肝内代谢。(5)胆囊炎引起的疼痛不能用吗啡镇痛。因为,吗啡能使胆道平滑肌痉挛,奥狄氏括约肌收缩,胆囊及胆道内压力增加,从而促使病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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