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有关规定的人员。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2.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4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盖章,4月7日前报主管单位审核盖章,莱城区、钢城区医疗机构的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交所属区卫生计生局审核,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报所属医院审核。各区、市直及省以上驻莱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于4月7-8日将报名材料集中报市卫计委。
3.2015年公共卫生类别医学综合笔试将参加全国计算机化考试,报考公共卫生类别的考生需到省直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山东省省直考点地址: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6号),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31-67873088、67873099.4.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需到济南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由各单位审核确认后归还考生本人,向市卫计委提交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生如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2份(工作单位栏内需加盖单位公章,莱城区、钢城区报名人员同时加盖所属区卫生计生局公章,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报名人员加盖所属医院公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贴档案袋封面,一份装入档案袋内);
4.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试用期满一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积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5.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副本有校验、变更记录以及诊疗科目在备注页的需逐页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不需提交第4项内容;7.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在提交1.2.3项材料的同时,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2014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人员在院校所在地报考;
8.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生需一并提交《传统医学技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以上复印及打印材料均用A4纸,每位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内报送。
四、考务费用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13〕61号)执行,临床、公卫、中医类执业医师500元/人,助理医师380元/人;口腔类执业医师530元/人,助理医师410元/人。
莱芜市卫生局咨询电话:西医6214122,中医6222345.莱芜市卫生局
2015年3月17日
附表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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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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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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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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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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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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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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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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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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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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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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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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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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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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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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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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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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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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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表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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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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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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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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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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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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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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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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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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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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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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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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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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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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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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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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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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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表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校专业。自年月起,在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