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二)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三)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人卫医学网考试。
(四)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五)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一)网上预报名: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市直及省以上驻莱各医疗机构考生备齐相关报名材料后,由本单位统一于2014年1月10日前直接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市政府前楼410房间)确认。莱城区、钢城区卫生局辖区内考生将相关报名材料交至区卫生局,经区卫生局初审后,于2014年1月10日前集中报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高新区、泰钢工业园、经济开发区内考生将相关报名材料交至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后于2014年1月10日前集中报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三、报名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实习证明原件。申请人为往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区卫生局报名。
(二)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
(2)由考务系统内导出考生名单并打印装订成册(考点、学校盖红章);(3)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所学专业等);
(4)有教育部门盖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学校盖红章);(5)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考生名单、毕业证明、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张,复印材料均反正面复印,每人一个档案袋,装入报名材料逐级报送。
四、收费标准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24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莱芜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