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兖矿集团作为报名点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考生报名工作。考生在报名时单位名称前加括号,内写考生所在辖区名称。兖矿集团考生括号内写兖矿集团。无工作单位的,要将所在县区名称填写清楚,填写方式为:××县(区)无单位。
(一)网上预报名: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自动生成的《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时,“考区”一栏选择“山东”,“考点”一栏选择“济宁”。考生须从网上报名入口上传本人近期照片。
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月7日—11日(周二~周六)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现场确认地点:邹城市卫生局一楼医政科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信息。
现场确认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非应届考生(请到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⑴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没有章的不予受理;⑵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下同);
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⑷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考生应留存复印件,用于护士执业注册时使用);
(5)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一致);(6)外省中专学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籍档案、招生花名册人卫医学网考试。
对往届曲阜中医药学校考生档案袋请各报名点单独放置并填写花名册。2.关于所提交材料的补充通知:
(1)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试报名申请表上加盖档案所在地(人事局、人才市场等单位)公章;(2)考生需要提交的为实习证明,非实习报告;
(3)身份证现场确认后由考生取回,无需上交;(4)毕业证原件需要上交审核。
(三)考生照片要求:1、照片清晰、可辨认;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3、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4、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不得带护士帽拍照;5.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三、收费标准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2014年4月25日-5月1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科目及考试时间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4年5月17日9:00-11:30专业实务2014年5月17日14:00-16:30实践能力
六、报名要求因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试报名工作流程有严格的时间限制,造成漏报、迟报的无法补报。考生一定抓紧时间到网上报名、材料准备齐全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联系电话:卫生局医政科:0537——5117316(5117339)护士报名工作注意事项
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等6部门关于我省医学教育结构进行调整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发〔1999〕73号)要求,1999年12月31日后入学的护理、医士类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班其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依据。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10〕10号)有关规定,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护理、助产类专业,可以以该学历按照规定报考。在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不予报考。2.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书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教委钢印或(和)公章。
3.身份证与毕业证书姓名不一致的,凭派出所出具的机打证明(带扫描照片、照片上盖户籍专用章)报考。丢失身份证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予报名、参加考试,并于考试结束30日内向所在考点提交身份证。4.对毕业证把握不准的(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5.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专科/中专毕业生,2008年5月12日前入学的,可以报考,考务系统选相应学历专科学制选3年,备注填“2008.5.12前”;2008年5月12日后入学的不能报考。6.护理(助产)专业五年一贯制(32连读教育)的,专科毕业证注明五年一贯制的可以报考,毕业证为两年专科的,应提交中专毕业证和专科毕业证,没有中专证的,应提交中专学籍档案或者学校开具的三年以上全日制学习证明及入学当年招生花名册(加盖鲜章)和招生审批表,考务系统学历专科学制选3+2.
7.学校更名的(含学校兼并合并、分校等与认可学校不一致的情况)须提供学校更名或分校设立等批准文件。邹城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