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4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22号)和《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3〕1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由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承担。
二、考试时间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7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三、报考资格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含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预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5日。(二)我市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安排:
1.分别在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设立报名点,受理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区属人口计生单位的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材料。2.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和市医管中心直属单位均设立报名点,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确认本单位的考生信息。
3.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材料由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4.深圳市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单独报名点,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确认工作。以在校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报考人员,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需注明是否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等。
(三)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据有效。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四)申请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考点报名,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五、现场确认具体要求
(一)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所需提交材料:1.网上录入信息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须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及公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持省外中专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4.报名所须提供的其它材料(工作证明及其它证明)。5.深圳市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相片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张贴页相片页(粘贴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名点工作人员在审核考生证件原件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章);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后面一起装订。(二)各报名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
(三)2014年1月20日,各报名点从考务系统导出并打印本报名点确认通过的所有考生报考信息(EXCEL格式),连同考生报考资料(含考生签名的确认单)一次性提交到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755-25162320)进行审核。考生报考资料与EXCEL表格顺序要一致。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 2014年4月25日-5月1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二)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考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合格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四)考生资格证由各报名点负责分发。
(五)收费标准另行通知。(六)请考生留意查询以下各网站信息公告:
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广东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gdwst.gov.cn/
广东卫生人才网:http://www.gdwsrc.net/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www.szhpfpc.gov.cn
附件:1.护士考试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4年护士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3.广东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2014护士考试工作的通知4.深圳市2014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相片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张贴页
5.工作证明参考样本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