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7号)和广东省卫生厅有关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市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8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3年1月30日至2月2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韶关考点现场确认开始时间:2月20日。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报名点自行规定。
申请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报名;无工作单位,但人事档案存放在韶关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到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审核后到考点或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不在韶关的考生,请回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到报名点、考点确认时需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证书原件经报名点、考点审核后退回考生。
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所学专业、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据有效。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四、考生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传相片与提交相片要一致,手机拍照或非正式照相馆拍照视为无效。
㈡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或报名点需验印人卫医学网。
㈢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方。
㈣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或报名点需验印。
㈤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私人诊所工作考生,需提交该诊所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到发证部门加盖公章。
五、收费标准
考务、考试费:因上级部门拟调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用,暂未明确收费标准,待上级公布标准后再及时通知报名点;另我省统一不实行网上收费,收费方式为现场报名时缴纳。
六、考生现场确认并经考区审核通过后的事项
㈠自2013年4月28日至5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㈡考后45个工作日内将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㈢考生成绩单及资格证由各报名点负责分发。
注意:各考生填报“单位名称”一栏里,要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如是私人诊所公章没有注明韶关市,应在填报“单位名称”一栏里填写“韶关市XX私人诊所”。
韶关市卫生局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