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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明确定向医师补助标准!

时间:2021-04-01 09:20:37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提前下达2021年住院医师(含专科医师、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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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明确了住院医师(含公卫医师)、专科医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各阶段的补助金额及分配办法。并要求培训基地要向培训对象提供住宿等待遇福利,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01

住院医师补助不低于2.4万

《通知》强调,不论培训对象是否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培训基地必须将中央财政补助中的80%发放给所有培训对象(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每人每年2.4万元,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每人每年1.6万元)。

02

紧缺专业每月补助不低于1800

《通知》明确,对考核合格的参加全科(含中医全科)、儿科(含儿外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紧缺专业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化培训对象每月发放标准不低于1800元

对考核合格的参加其他专业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化培训对象(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每月发放标准不低于1500元
对考核合格的定向医学生(本科)参加全科(含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每月发放标准不低于500元

并且,《通知》还强调,在此基础上,二、三年级各学历层次培训对象绩效补助应高于一年级标准。培训基地要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和本基地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培训对象收入水平。

03

住宿补贴不低于300元/月

《通知》中明确表示,具备住宿条件的培训基地,应向培训对象提供住宿,并不得向培训对象收取住宿费(水、电、气、物业费等除外)。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向培训对象发放住宿补贴,住宿补贴不低于300元/月



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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