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将对这类医生实施一系列激励制度!
时间:2021-02-01 10:22:14
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全科医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全科医生实施一系列激励、奖励和涨薪等制度,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举办医院应当加强对全科医师的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纳入健康管理服务范围的居民数量与健康管理质量。
2.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与质量。
3.完成的基本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
4.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市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完善全科医师信用监管制度。全科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其信用管理记录:
1.编造虚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虚假服务记录的。
2.因违法执业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记分的。
3.被多名服务对象或者反复多次被同一服务对象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的。
4.不履行健康管理服务职责,情节严重的。
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全科医师荣誉激励制度,提升全科医师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在推荐医疗卫生人员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和各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推荐或者评选全科医师。
据悉,深圳市将在全国率先组织成立全科医学专家委员会,为全科医师发展做好顶层设计。
《办法》将建立覆盖全科医师执业全周期的管理制度,明确全科医师能力要素和职业发展路径,创新全科医师继续教育管理,改革全科医生专业技术评价方式,促进全科医师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打造全科医学高地。
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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