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速记| 法规:药品安全风险
时间:2020-11-26 10:50:19
药品安全相对性体现在整个药品的研发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不追求“零风险”,而要求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使其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药品的最终上市是利益与风险权衡的结果。
药品安全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药品安全的自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和药品的疗效一样,是由药品本身所决定的,来源于已知或者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安全的人为风险属于药品的制造风险和使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不合理用药、用药差错、药品质量问题、政策制度设计及管理导致的风险,是我国药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
1.复杂性
—方面药品安全风险存在于药品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受多种因素影响,任何一个环节中出现问题,都会破坏整个药品安全链;另一方面,药品安全风险主体多样化,即风险的承担主体不只是患者,还包括药品生产者、经营者、医生等。
2.不可预见性
由于受限于当代的认识水平与人体免疫系统的个体差异,以及有些药品存在蓄积毒性的特点,药品的风险往往难以预计。
3.不可避免性
由于人类对药品认识的局限性,药品不良反应往往会伴随着治疗作用不可避免地发生,这也是人们必须要承担的药物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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