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考点解读-流产
时间:2020-04-02 09:38:58
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称为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以前者称早期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
病因
如免疫因素、母儿血型不合可能引起流产。接触一些有害的化学物质(如镉、铅、有机汞、DDT等)和物理因素(如放射性物质、噪音及高温等)可直接或间接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引起流产。
临床表现
流产时若阴道流血时间过长、有组织残留于宫腔内或非法堕胎等,有可能引起宫腔内感染。严重时感染可扩展到盆腔、腹腔乃至全身,并发盆腔炎、腹膜炎、败血症及感染性休克。
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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