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关于执业药师考后审核通知!
请各位考生注意!截止到目前,内蒙古、江苏、贵州、山西已经公布考后审核通知,小编整理了一下这四个地区的通知内容,请同学们互相通知转告,其它省份如有考后审核通知的相关消息,人卫药考会及时告诉大家,敬请关注。
内蒙古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后审核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0年1月13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审核地点:资格审核工作由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时所选的“报名地市”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承诺书。2.资格审核表(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考生服务-资源下载中自行下载,并按规定填写)。3.学历证书(原件)。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江苏
一、审查时间
2020年1月6日至8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1月10日至17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2020年1月20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二、审查方式
审查单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进行网上审查,2020年1月17日审查未结束前,考生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
三、审查流程
一是已查到学历的审查流程,考生等候短信通知查看审查结果,无需到现场审核。二是未查到学历信息的及免二科级别的,审查单位将会发送“现场办理材料拍照存档”短信,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业务工作证明和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仅限于免二科)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机构接受现场图像采集,等候短信通知查看审查结果。
审查结果公布网站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终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公示网站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须现场提交材料的人员: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以上5种情况以外,学信网查不到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
贵州
一、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由于接近新年,为给各位考生充分时间准备复审资料,决定把复审时间安排在年后。
审核地点: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二楼业务二科(201、202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23号(贵阳市第九幼儿园正对面)。
注意:资格审查工作在2020年2月28日下午16:00前完成,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填写承诺书并加盖手印,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成绩视为无效,不颁发资格证书。
2.报名表、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其中一份(2019年)。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考生自行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指定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6.外省身份证,无贵州户籍的合格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在贵州省连续(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的相关证明。
7.免考两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料复审的,写明原因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山西
一、审核范围、部门
1.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满分60%的应试人员。
2.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成绩合格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时所选的报名地市,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审核时间、地点
1.审核时间:2020年1月8日~11日(节假日正常审核)。
2.审核地点: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为提高审核效率,在太原考区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需按照下列安排持相关审核材料按时进行现场审核:
1月8日审核序号为1~150。
1月9日审核序号为151~300。
1月10日审核序号为301~450。
1月11日审核序号为451~611。
三、审核所需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两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
2.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履历承诺书。
5.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并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