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护士: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5日
2、 现场确认时间:
(1)非应届毕业生:
非事业单位个人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2月25日——12月26日(两天)
各单位上报卫计委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市直单位、区(县)卫计局及厂矿单位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于2017年12月22日,统一到株洲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卫计委8楼)进行现场确认。
县级单位报考人员请在县卫计局统一报考及确认,县卫计局于2017年12月22日前统一上报。
(2)应届毕业生:
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在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学校提供由学校盖章的《报考人员花名册》,花名册需能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制、招生性质(分为统招、成招、自考等)、毕业时间等;另需提供包含有所有报考人员的,由省教育厅加盖“注册专用章”的《学生注册花名册》,花名册须提供纸质和电子档。
纸质《报考人员信息表》中应标注考生在《学生注册花名册》上的页码及序号,以便核对。
3、 打印准考试证时间:2018年4月18日-5月7日
4、 考试时间具体安排(统一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专业实务、实践能力 | 5月5、6、7日 |
二、 报名方式、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有关页面进行网上申报,将网上申报信息核对准确后,打印《201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填写《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株洲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二)报名要求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
(三)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
2.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 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 须提交的证件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 《201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见附件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网上学历查询表(大专以上学历需要有二维码的学历证明),不能进行网上学历查询的,请提供学籍档案或省教育厅盖章的学历证明;
学历查询网址: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湖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
6、 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
7、 本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3张(2寸照片2张,1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其余2张2寸将上端1/3贴于申请表右上角空白处)。
8、 个体诊所、医药公司、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动人员等,需在株洲上班,单位在考生《申报表》相应位置盖章。经盖章审核的考生《申报表》(或《确认表》)由各考点留存,作为纸质档案备查。
以上申请表格各栏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暑意见并加盖印章。
四、 注意事项
1、 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须上传照片,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选择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点名称。
3、 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所提交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必须与网上报名的最终信息一致,即考生打印申请表之后又在网上修改了信息,必须重新打印申请表,否则信息不一致无法现场资格确认。
五、 单位注意事项
1、 各报名点在接收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考生毕业证书或《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汇总交考点留存。省卫计委职改办将派人至考点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花名册会直接发到群共享,请注意查收。
2、 统一单位名称,申报表中单位名称前统一加上报名点名称。报名点请将单位名称统一后再进行确认,否则退回重审。
如市级单位:株洲市中心医院,正确填写:株洲市中心医院,错误填写:湖南省株洲市中心医院、中心医院。
县级单位:茶陵惠如医院,正确填写:茶陵惠如医院,错误填写:湖南省茶陵惠如医院、惠如医院。
3、 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考点审核时间表审查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审核后果自负。
株洲职称改革考点办公室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