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对《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经专家会议审议,形成《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予上网向社会公开。希望业界予以关注,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
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以下邮箱: litao@cqlp.org.cn.
附件:《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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