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职称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于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考的合格人员(其他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二、需提交的材料(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
(二)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两张彩照同一底版,1寸彩照张贴登记表上,2寸彩照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用于办理证书)(三)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护士提交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二、交材料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11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三、办理地点江北区建新东路三号附一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