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27日 13:38

7月30日9:00-8月12日24:00 网上报名7月30日-8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7月30日9:00-8月14日24:00 网上缴费10月6日9:00-10月12日24:00 下载打印准考证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3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上午 9 :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 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4.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5.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注:关于“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可参考附件1-3。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或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8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 报名相关事宜(一)参加我省2018年度执业药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常见问题专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使用说明”。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 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 老考生(2016年和2017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市、盘锦市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盘锦市老考生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4. 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详见附件4)。

(1)选择审核点为本溪、辽阳、盘锦、铁岭、朝阳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选择其他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药学(中药学)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5)原件,报考人员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6)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报名安排具体要求
7月30日9:00-8月12日24:00网上报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7月30日-8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休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按本文件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7月30日9:00-8月14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10月6日9:00-10月12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四、 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在省直(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铁岭市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 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执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8〕59号)文件规定,各科目费用均为61元。(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市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 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 成绩管理(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二)参加执业药师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 信息管理(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8年8月22日前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市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三)各市务必于2018年8月28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点确定单一致。



(一)试卷预订单由G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点预订并汇总),各市务必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确定单填写盖章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印刷厂按市分装试卷,请各市按下列要求办理:1. 试卷预订单上单位名称要注明省份,例:辽宁省 鞍山市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公章。2. 考点确定单中考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考点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应于2018年10月11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10月15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纸)送回。

十、 考试大纲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十一、 证书领取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二、 其他我省2018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06附件:

10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2.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

2.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

3.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5. 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6. 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辽宁省人事考试局2018年7月16日附件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2012年9月—现在1998年7月—2012年9月
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07学科门类:理学07学科门类:理学
0703化学类0703化学类
070301化学070301化学
070302应用化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070302应用化学
070303T化学生物学070303W化学生物学
070304T分子科学与工程070304W分子科学与工程
071生物科学类070生物科学类
071001生物科学070401生物科学
070407W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0411S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S生物安全
070405W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2生物技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070402生物技术
070405W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3生物信息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070403W生物信息学
070404W生物信息技术
070408W医学信息学
08学科门类:工学08学科门类:工学
0813化工与制药类0811化工与制药类
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3W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2制药工程081102制药工程
081103W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5T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081104S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26生物医学工程类0806电气信息类(部分)
082601生物医学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080607生物医学工程
080626S医疗器械工程
0830生物工程类0818生物工程类
083001生物工程081801生物工程
081906W生物系统工程
081410S轻工生物技术
083002T生物制药081107S生物制药
10学科门类:医学10学科门类:医学
1001基础医学类1001基础医学类
100101K基础医学100101*基础医学
1002临床医学类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0201K临床医学100301临床医学
100202TK麻醉学100302*麻醉学
100203TK医学影像学100303*医学影像学
100204TK眼视光医学100306W眼视光学(部分)
100205TK精神医学100308W精神医学
100206TK放射医学100305W放射医学
1003口腔医学类1004口腔医学类
100301K口腔医学100401口腔医学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2预防医学类
100401K预防医学100201预防医学
100402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204S营养学
040332W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部分)
100403TK妇幼保健医学100203S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TK卫生监督100206S卫生监督
100405TK全球健康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205S全球健康学
1005中医学类1005中医学类(部分)
100501K中医学100501中医学
100502K针灸推拿学100502针灸推拿学
100503K藏医学100504藏医学
100504K蒙医学100503蒙医学
100505K维医学100506W维医学
100506K壮医学100507S壮医学
100507K哈医学100508S哈医学
1006中西医结合类1005中医学类(部分)
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505W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7药学类1008药学类(部分)
100701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01药学
100807W应用药学
100702药物制剂(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03药物制剂
100703TK临床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08S临床药学
100704T药事管理(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10S药事管理
100705T药物分析(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12S药物分析
100706T药物化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13S药物化学
100707T海洋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09S海洋药学
1008中药学类1008药学类(部分)
100801中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02中药学
100802中药资源与开发(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06W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3T藏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05W藏药学
100804T蒙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11W蒙药学
100805T中药制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100814S中药制药
100806T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804W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9法医学类1006法医学类
100901K法医学100601*法医学
1010医学技术类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1001医学检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304*医学检验
101002医学实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311W医学实验学
100309W医学技术
100312S医学美容技术
101003医学影像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303*医学影像学
080629S医学影像工程
101004眼视光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306W眼视光学(部分)
101005康复治疗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307W康复治疗学
101006口腔医学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402W口腔修复工艺学
101007卫生检验与检疫(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202S卫生检验
1011护理学类1007护理学类
101101护理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100701护理学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附件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

分类代码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53生化与药品大类
5301生物技术类
530101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102生物实验技术
530103生物化工工艺
530104微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2化工技术类
530201应用化工技术
530202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530205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530208工业分析与检验
5303制药技术类
530301生化制药技术
530302生物制药技术
530303化学制药技术
530304中药制药技术
530305药物制剂技术
530306药物分析技术
5304食品药品管理类
53040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530402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530403药品经营与管理
530404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63医药卫生大类
6301临床医学类
630101临床医学
630102口腔医学
630103中医学
630104蒙医学
630105藏医学
630106维医学
630107中西医结合
630108针灸推拿
630109中医骨伤
6302护理类
630201护理
6303药学类
630301药学
630302中药
6304医学技术类
630401医学检验技术
630402医学生物技术
630403医学影像技术
630404眼视光技术
630405康复治疗技术
630406口腔医学技术
630407医学营养
630408医疗美容技术
630409呼吸治疗技术
630410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注:a. 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b. 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附件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

2010年—现在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2010年之前的专业编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原专业编码原专业名称
10医药卫生类100100护理0801护理
100300农村医学
新增专业
101100药剂0813药剂
101200中医护理0816中医护理
101300中医0814中医
0815中医骨伤
101400藏医医疗与藏药0820藏医医疗
101500维医医疗与维药0821维医医疗
101600蒙医医疗与蒙药0822蒙医医疗及蒙药
101700中医康复保健0819中医康复保健
101800中药0817中药
101900中药制药0818中药制药
102000制药技术
新增专业
102100生物技术制药
新增专业
102200药品食品检验
新增专业

注:a. 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b. 2010年之前的中专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附件4: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单位办 公 地 址咨 询 电 话
沈 阳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全科新考生审核地点)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024-22517089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免二科新考生审核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二楼综合服务大厅报名窗口(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院内)024-12333-1
鞍 山鞍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0412-5517323
抚 顺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024-58303599
本 溪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科本溪市水塔路22号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024-42808629024-42896813
丹 东丹东市人事考试院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0415-3192768
锦 州锦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锦州市市府路68号0416-3872301
营 口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0417-2856088
阜 新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0418-26800930418-2680056
辽 阳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辽阳市武圣路171号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0419-29883000419-4225966
盘 锦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座2段203室0427-2822326
铁 岭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铁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024-72689501024-74830136
朝 阳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 14楼1406室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1106室0421-26506670421-2653199
葫芦岛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0429-66607620429-6660763
省 直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考试局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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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8年执业药师系统精讲班
辅导班特色:  按照考试大纲尽可能多的覆盖各章节考点,课程讲解细致,同时结合实际考试。每节课配套同步练习,不限次专家答疑。
价格:  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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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8年药学专业知识二通关无忧班
辅导班特色:  
系统精讲课程+考前冲刺课程+应试技巧课程,每节课配套同步练习,不限专家答疑。班主任小班管理+学前综合测评+定制学习计划+学习进度提醒+每日考点学习资料推送。
 
签约学习,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价格: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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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8年药学专业知识二特惠班
辅导班特色:  
系统精讲课程+考前冲刺课程+应试技巧课程,每节课配套同步练习,不限专家答疑。班主任小班管理+学前综合测评+定制学习计划+学习进度提醒+每日考点学习资料推送。
 
签约学习,不过第二年半价重学。
价格: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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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8年药学专业知识二系统精讲班
辅导班特色:  按照考试大纲尽可能多的覆盖各章节考点,课程讲解细致,同时结合实际考试。每节课配套同步练习,不限次专家答疑。
价格: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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