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7年1月3日开始报名。衡阳考点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即资格初审、交资料、缴费)→考点复审→考区终审的方式。我市考生可于2016年1月3日—1月22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再根据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具体时间详询各报名点),2月4日—10日为各报名点到考点复审时间。
请广大考生及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2、 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
3、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士级)
4、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师级)
5、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中级)
衡阳考点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附件1:
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自愿报考、诚信参考。考生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条件后方能报名参考,并在承诺栏内签署相应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承诺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发证前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2、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12月31日。
3、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专业的人员,应具有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资格(医师4个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卫),不能跨执业类别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不能跨执业类别报考。
4、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下发,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打印下载成绩单并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截止打印日期2017年11月30日。
5、 我市共设置报名点30个(咨询电话见附件2),即7县5区卫生局、12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南华附一、南华附二、南华医院、解放军169医院、华新医院。
6、 考生到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中“工作单位”一栏必须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全称)。
(2)《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试通过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用)(见附件3、4、5);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学历查询打印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并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版本,让考生网上缴纳能够保障2个月的查询费用);中专学历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职教育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例: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http://zcc.hnedu.cn/zzfind/、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hbzzxt.e21.cn/)。
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书。
(5)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医师、护理类中级资格者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和护士执业证;报考护理学(师)级者须提供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6)照片:近期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共3张(要求与网上上传的照片同底),1张贴在“登记表”照片栏,另2张照片将上端1/3处贴在“登记表”顶端空白处(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单位,将用于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照片粘贴)。
(7) 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聘书(聘文或工作证明)。
以上表格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证件材料(毕业证书除外)均须提供原件(单纯复印件无效)。
附件2:
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
一、 各县市区卫生局报名点(12个)
衡阳县卫生局、衡南县卫生局、衡山县卫生局、衡东县卫生局
(6838158) (8551562) (5810169)(5233362)
祁东县卫生局、常宁市卫生局、耒阳市卫生局、石鼓区卫生局
(6286296) (7398552) (4341883)(8177200)
雁峰区卫生局、蒸湘区卫生局、珠晖区卫生局、南岳区卫生局
(8513720) (2896078) (3331355)(5675077)
二、 市直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点(18个)
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8275766)(8137768) (2523227) (8127028)
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中心血站
(8283249) (8209286) (8565699) (8868700)
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干部疗养院
(8356493) (8499725) (3138019) (5662204)
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南华大学附一医院、南华大学附二医院、
(8222669) (8279023) (8899986)
南华大学南华医院、解放军169医院、 华新医院
(8358018) (8483370) (8851045)
说明:
1、 衡阳考点办公室设衡阳市卫计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173478),考点负责受理各报名点的统一报名并资格复审;
2、 各报名点负责受理考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附件3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照 片 | ||||||||||
民 族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现有职称 | 现有职称 取得时间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报考专业 | 报考级别 | 士级 |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相关专业知识 |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
我已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考试报名条件等文件,清楚并理解相关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 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 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 如资格审查发现虚假情况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的,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分。 报考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卫生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
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 | 经审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 (章) | 颁发证书 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
考试日期 | 2017年5月20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
注意事项:
1、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2、 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4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照 片 | ||||||||||
民 族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现有职称 | 现有职称 取得时间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报考专业 | 报考级别 | 师级 |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相关专业知识 |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
我已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考试报名条件等文件,清楚并理解相关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 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 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 如资格审查发现虚假情况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的,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分。 报考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卫生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
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 | 经审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 (章) | 颁发证书 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
考试日期 | 2017年5月20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
注意事项:
1、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2、 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5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照 片 | ||||||||||
民 族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现有职称 | 现有职称 取得时间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报考专业 | 报考级别 | 中级 |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相关专业知识 |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
我已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考试报名条件等文件,清楚并理解相关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 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 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 如资格审查发现虚假情况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的,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分。 报考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卫生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
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 | 经审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 (章) | 颁发证书 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章) | |||||||||
考试日期 | 2017年5月20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
注意事项:
1、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2、 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