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15]20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和注册管理等工作。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7 日、18 日。考试科目:10月 17 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考试科目:10月 18 日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报考专业见附件3),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报考专业见附件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专业见附件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申请参加考二科(免二科)的人员,先决条件是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报考专业见附件3),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报考专业见附件2),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四、报名时间、程序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8月5日
(二)报名程序: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填报信息。考生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凡参加2013或2014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所有报考人员全部重新采集照片(半年之内的免冠证件照)。?3、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http://zg.cpta.com.cn)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4、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未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可修改报名信息,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后需要再次进行【确认】,并按流程完成后续操作。缴费成功后,各类信息一律不能修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个人留存。5、网上缴费。资格审核(老考生报完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新考生报完名,在网上资格审核,不用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15年7月15日至8月10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核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需要领取发票的,请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凭准考证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考试费每科58元。人卫智网考试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5年10月10日-10月17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五、其它事项(一)以前因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资格考试违纪而处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本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要求做答。
(四)本次考试只在兰州市设考场,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五)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与(报考时填报的信息要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12号)处理,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
(六)所需教材请考生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附件: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
报考须知
欢迎您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一、报考人员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网站报名协议。
1.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2.报名照片须为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
3.报名时须使用18位第二代身份证号。4.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进行修改。
5.为保证您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及以上浏览器。6.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报名过程中如有政策或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名操作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 66680723.二、报名流程
为保证您报名顺利,请您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报考人员注册,上传注册照片
2.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3.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照片(默认注册照片)
4.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照片审查5.照片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
6.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7.根据当地考试机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8.现场或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一)条或第(二)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二)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六)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2.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有第(一)条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