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请有关地区确定2013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分数线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13〕2号)精神,经研究,确定2013年广西考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临床乡镇执业助理医师146分,中医乡镇执业助理医师11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4年1月10日
2013乡镇助理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