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石河子主管护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2年11月05日 10:53

   根据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11]号)精神,为做好师市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民营企业、非公组织及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相关考务文件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任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八、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文件精神,各相关单位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考试方式、时间及科目安排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2012年5月19、20、26、27日

  考试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基础知识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2)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2012年5月19日

  基础知识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2012年5月20日

  专业知识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十、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确认时间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2011年12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网上报名截至时间为2012年1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任现职期间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医师资格证、考试费用到师市卫生局(联系人:冉军,电话2012561)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到师市考试中心现场确认。每天10:30-13:30;15: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参加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缴费,未缴费不能参加考试。

  十一、准考证打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

  十二、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报考全科考试费用初级、中级均为4科,初级每科50元,中级每科70元,报名费15元/人。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

  八师石河子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12月20日

主管护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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